挥发性有机物(VOCs)活性炭吸附塔安全隐患和防治措施是什么?
活性炭吸附床发生自燃和着火隐患:当吸附床内的温度超过规定温度时,应能够启动降温设施;治理系统事故自动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行;设置高温报警停车灭火联锁,当吸附过程吸附器温度超过 120 ℃时,系统能正常停车;吸附装置内部、催化燃烧器或高温焚烧器的加热室和反应室内部的温度检测装置能够正常运行。
活性炭吸附罐着火和爆炸隐患:吸附单元的压力指示和泄压装置性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当过滤器的阻力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过滤材料,定期检测过滤装置两端的压差;治理系统与主体生产装置间的管道安装阻火器(防火阀);所有现场设施不低于现场防爆等级;设施具备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设施;根据工作实际要求,废气管线应具有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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