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监测弄虚作假
【法典规定】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
对环境监测机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许可证,禁止从事监测业务。并对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从业,情况严重,10年内禁止从业。
【法典规定】报批、审核类型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报批、审核类型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在生态保护等特殊区域设置排污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
【法典规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法典规定】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致使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法典规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超过电磁辐射排放标准排放电磁辐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典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法典规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法典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一般事故的,处3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较大事故,处10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处2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罚款。
【法典规定】对建设单位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